有時候真的很想問你,在同樣的場合同樣的情形你會怎麽做?

我快不知道我到底該怎麽做了!

你說:告訴別人自己疼,是博取同情;受了你給的委屈,不能更不准說。我真的不懂這個道理何在?爲什麽自己累了,想告訴別人自己的痛處,也是种錯呢?

這次,可能又得吃著黃連了。我知道,這也是不能說更不能怨是嗎?也只能告訴自己錢財身外物咯!

可是,同樣的事情,如果我倆立場交換,你會容許它發生嗎?

真的搞不懂什麽是什麽非了!

或許,埋怨是你生存的意志;
也許,乖乖配合是我生存的條件。

一句:無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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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sukoj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