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終于把頭發剪了。長達1年的留戀,剪去后發現,原來自己並不是那麽留戀。

所謂的留戀,可能只是一份執著吧。

終于狠下心,把長到腰閒的卷髮剪去。當時並未多想。

回到辦公室,同事的一句:你真捨得呢!我才恍然發現,原來自己從來沒有想過這一點;原來我已經不留戀了。

從前,我渴望一頭長髮、一頭時髦的捲髮加上亮麗的染色。

現在,我把捲髮的部分剪了,剩下到肩膀以下、胸口以上的長度,洗掉了色彩,恢復一縷青絲。我發現我自己喜歡上最簡單的外觀。人也清爽了,真棒!

原來,我從來就不留戀。剪斷了,反而乾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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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sukoj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